公共法律服务是为满足各类主体在社会公共生活中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而提供公共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服务,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中发挥重大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司法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964名“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广东德纳(龙华)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辛先霞律师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辛先霞,女,籍贯河北邯郸,广东德纳(龙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辛先霞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奋战在公共法律服务战线。现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社区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民治街道一社区一法律顾问项目负责人等,服务于多项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十三年来,她一直活跃在公共法律服务一线,她是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志愿律师,为妇女儿童维权;她带领深圳图书馆律师志愿团获评“2014年度深圳市文化志愿者服务示范项目”;她倾心教育公益事业,多次走进从化、揭阳、汶川、兰州等乡村课堂授课,扶持当地青少年普法项目开展,且连续几年获青少年普法项目“新雨计划”雨点奖;她勇于担当,到普宁市麒麟镇乡村对口支援三年,到各省地级市律协授课,创建德纳社区法律服务体系,通过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社区法治;她投身社会慈善事业,组织实施多项公益法律、助学、助残、助贫等公益项目;疫情来临,她带队编著《疫情防控知识普法丛书》,带头捐款捐物,又奔赴一线提供法律服务。
她是一名普通的女律师,她用自己的行动践行着律师誓言,为我们律师徽章添光彩。
0755-8280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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